省局回应:广东的检测报告通行全国 严格按照“十项标准”组织生产为清除业内的错误认识,记者首先讨教了相关法律专家。 法律专家说,实际上,国家对于检测机构的设立资格有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19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22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的考核合格。也就是说,就刚实施的“10项标准”来说,经省技术监督局审批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从法律上讲具有同等效力。广东省境内合法的检测机构的权威性、公正性是受到国家法律以及主管部门监督和保护的。 7月3日,记者又采访了省质监局总工程师罗少华。 罗总工首先谈到“十项标准”,他说,“十项标准”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其规定的有害物质的限量直接关系到人身的安全和健康。按照《标准化法》和《质量法》的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产品违反强制性标准,其生产者和销售者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近几天关于“十项标准”的检验机构问题,报纸上作了一些报道,一时间闹得纷纷扬扬。本省许多建材生产机构惶惶无措,如热锅上的蚂蚁,严重影响了建材产品在省内外的销售。有的报纸竟以“建材检测广东交白卷”为题,说什么“广东发出的合格证出省无效”。这种妄测是完全错误的。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广东省内有一大批高水平的建材检测机构,而且形成了网络,这些机构对于促进我省建材工业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怎么能说“建材检测广东交白卷”?这“十项标准”只是部分建材产品有害物质限量的标准,而且也只是部分有害物质。不具备按“十项标准”进行检测的机构,并非对所有的建材产品都不能检测。 罗特别指出,最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第一批29个检测机构的名单。需注意的是,这只是第一批,还有第二批、第三批。另外,这29家机构可以承担监督检验、仲裁检验等法定检验,也没有说这29家企业可以出具公正数据,因按公告的说法,这29家检测机构“符合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要求”。大家都知道,要出具公正数据,至少必须经过省级以上质监部门的计量认证,只有“实验室认可”的机构不具备出具公正数据的资格。 为了配合“十项标准”的实施,我省依法设置和依法授权的质检机构半年多来都在积极做准备,按照这“十项标准”的要求,创造检测条件。现在已经有一批质检机构经过了省质监局的严格考核,依法获得了依据“十项标准”对建材产品进行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委托检验的资格,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在全国通行。 广东建材检测机构实力不弱 入选第二批名单应“有戏” 罗少华总工程师还指出。建筑材料的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的关键是生产环节,所以质监部门应从源头抓质量。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十项标准”,必须采用合格的原材料,改造有关工艺,对出厂的产品进行检验,包括按照这十项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自己暂时不具备检验条件的,要委托有资格的检验机构检验。省质监局将继续安排监督检验,对抽查不合格的,将责令企业整改;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责令停止生产;对问题严重、拒绝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对因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罗估计,本月中旬,国家认监委颁布的第二批名单里应有广东检测机构的名字。 罗强调指出,对“十项标准”的贯彻和监督检查,都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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